高安市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顿房地产中介行业不正之风,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进行整顿,颁布了“十条禁令”,即:对中介机构,严禁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房源;严禁房地产中介业务员造谣、捏造散布未代理楼盘的不实信息;严禁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以发放贵宾卡、存抵优惠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严禁中介业务员收取房企提供的奖金、实物奖励;严禁收取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变相奖励;严禁中介业务员相互中伤、诋毁、抢客源;严禁中介机构独家代理新建商品房销售;严禁委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对房企,严禁未签订销售代理合同,与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产生销售利益关系;严禁变相或隐蔽向中介机构或中介业务员发放佣金以外的奖金、实物奖励等购物卡和有价证券。
同时,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面进行梳理自查,加强各自中介从业人员的教育整顿,重点自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是否过期、门店业务员是否取得经纪证书、是否持证上岗;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是否签订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及商品房销售委托书;签订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及商品房销售委托书是否过期;门店业务员是否有造谣、相互中伤、诋毁、抢客源、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是否有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对违规代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的,将停办该中介机构的网签系统,直至整改完毕。4月26日该局还就有关问题约谈了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
来源:高安市住建局 刘勇华、朱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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