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05〕118号
本办各科(办、室、队): 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陈 宇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外经科科长; 聂 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李隆清同志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科副科长。
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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